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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级3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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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法制教育


  • 作者:张芮
  • 发布时间:2023-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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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培养青少年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增强法律意识,学会自我保护,提高管控能力,避免违法犯罪,4月7日,紫金小学开展法治教育主题队会。

违法:

指违反法律规定,危害国家、社会和公民利益,依法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通常表现为对正常社会秩序的破坏,对公民人身权利和公私财产等合法权益的侵害。

犯罪:

指严重危害社会,触犯刑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未成年人犯罪,是未成年人危害社会、触犯刑律、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处罚 (《刑法》第17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不满十四周岁的青少年实施了犯罪的行为,其惩罚的措施: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工读学校矫治等。


法治教育主题班会的意义:

 1.加强法治教育宣传,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2.让学生养成学法、懂法、依法办事的好习惯,有效地树立和维护学校良好的学风以及社会的稳定发展;

 3.树立建设和谐社会、和谐校园的观念。

    通过此次班会活动使各班同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培养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确保学生人身财产安全。

    通过法治教育,让学生提高整体素质,是学校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但还需要社会的配合,让全社会都来关心少年和儿童的成长,社会是一个大学校,如果不给他们一个良好的育人环境,不给他们正确引导。容易使少年儿童走上歧路。因此社会要提供对儿童有益健康的活动场所,多出版一些有利于学生法制教育的书刊、影视等,让他们在良好的育人环境中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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