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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南京市优秀心理辅导活动课方案评选”活动

黄裴宁  2013-06-28  点击:

 南京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

宁教心理[2013]4 

关于开展首届“南京市优秀心理辅导活动课方案评选”

活动的通知 

  各区中小学心育指导中心、市直属学校: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学水平,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学科建设,促进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业发展,经研究,决议启动首届“南京市优秀心理辅导活动课方案评选”活动。现就评选活动组织办法通知如下,请各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市直属学校做好宣传、组织与发动工作。

  一、参评对象

  全市中小学从事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工作以及有志于心理健康教育研究的教育工作者皆可申报。

  二、选题范围

  本次评选设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三个组别,十大主题模块,围绕(1)自我认识(2)学习心理(3)情绪调适(4)人际交往(5)迎考策略(6)生涯规划(7)生命教育(8)生活技能(9)青春期教育(10)其他自选主题进行方案设计。同一教师至多可同时参评三个主题。

  三、参评条件

  1.方案要求为原创,并进行授课。

  2.提交材料:(1)南京市首届优秀心理辅导活动课方案参评申报表一份(附件1),此表填写完成后作为封面;(2)南京市心理辅导活动课方案设计表一份(附件2),此表填写方案设计内容,篇幅在3000~6000字左右。方案体例:包括课题名称、所选主题说明、主要内容设计以及教学反思四大部分。正文小四号宋体,A4纸打印。与封面一起装订。(3)南京市心理辅导活动课原创与授课证明表一份(附件3)。要求提供原件。

  3.学术规范:文中注释统一用脚注,文后附参考文献,注释和参考文献要写明作者(主编、译者)、篇名(书名)、报刊名称及日期或期次(出版社及出版年份)、页码等项。 

  四、评选办法

  1.本次评选工作在市心育指导中心统一组织下进行,参评方案由市心育指导中心组织初评,并最终由市心育指导中心聘请专业委员会复评和终评,分设一、二、三等奖。

  2.在评选方案的基础上,召开优秀方案颁奖暨首届“走向课堂的心理健康教育”论坛活动。

  3.优秀方案有望全文收录进相关丛书。

  五、申报事宜

  1.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2.本方案纸质稿及电子稿由各区(直属学校)统一收缴,汇总后送交市心育指导中心。各区(直属学校)在送交材料时须提供一份电子汇总表。

  3.活动截止日期:2013年10月30日。各区心育指导中心须于截止日期之前统一将本区内材料纸质稿报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并将电子稿发送至邮箱nanjingxinyu@163.com,注明区名及“方案评选”字样

  4.未尽事宜,请致电82212023。联系人:林静。地址:游府西街46号市电大16楼0112室。邮编:210002。

                     南京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指导中心

           二○一三年六月十四日 

  附件1:南京市首届优秀心理辅导活动课方案参评申报表

  附件2:南京市心理辅导活动课方案设计表

  附件3:南京市心理辅导活动课原创与授课证明表

编辑:黄裴宁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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