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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教学行为,稳定教学秩序的通知

吴朝杰  2012-03-05  点击:

关于进一步规范教学行为,稳定教学秩序的通知

全体教师:

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开学以来学校教学秩序稳定,学生学习状态良好。下一阶段,我们还要进一步规范教学行为,确保教学有序、安全,现对上课行为做如下补充规定,请遵照执行:

一、正式铃前教师必须到班组织教学。

二、眼操(上午第3节课,下午第2节课教师)、阴雨天室内操(上午第1节课教师,下午第3节课教师)应坚守岗位督促,两操结束,教师方可离开。

三、大课间前一节课教师不拖堂,确保学生安全有序下楼健身。

四、在实验室及功能室上课的教师,遇到眼操、室内操时间,应组织学生现场做  操,不提前下课;在操场及其他场地上体锻课的教师,遇到室内操时间,应就地组织学生做室内操,不提前解散学生,影响教学秩序。

                                                南京市南湖第一中学

                                                     2012年3月5日

编辑:吴朝杰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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