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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第二届中小学教师微课竞赛活动方案

  • 作者:数学组
  • 发布时间:2015-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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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见》(教师﹝201313)精神,提高一线教师微课设计与制作能力,推进优质微课资源的共建共享,促进教与学方式的深度变革,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与效益。经研究,决定举办南京市第二届中小学教师微课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目的

本次中小学教师微课竞赛活动,旨在创新教师培训形式、提升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促进微课资源在教学中的实际应用,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与效益。

二、参赛对象

全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和各区教师发展中心(教师进修学校)的在职教师和教研人员均可参加本次竞赛。本次竞赛采取线上申报和评比的方式。2015910日起,参赛人员可以登录http://wkds.nje.cn,进入南京市第二届中小学教师微课竞赛平台,上传作品。具体操作步骤请参考平台上的使用说明和帮助文档。

三、竞赛组织

成立南京市第二届中小学教师微课竞赛活动组委会,统筹、指导本次微课竞赛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电教馆,具体负责竞赛活动的组织管理。

各区教育局要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在区教师发展中心(教师进修学校)或电教中心确定1名本区竞赛活动的项目负责人,各直属学校也请指定1名项目负责人,方便与组委会办公室联系。请各区、直属学校于915日前填写南京市第二届中小学教师微课竞赛项目负责人及分管领导信息登记表”(附件3),发送至组委会办公室指定电子邮箱:270996706@qq.com

四、竞赛管理

1.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对竞赛活动进行统筹规划,在鼓励广大教师自由参赛的同时,按照《教师专业标准》和有关《课程标准》等进行系统设计、任务分解,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系统性学习资源。

2.每位参赛教师作为唯一作者或第一作者提交参赛作品数量不超过3件。每件作品原则上署名1人,最多不超过2人。参赛作品及材料须为本人原创,不得抄袭他人作品,侵害他人版权。如有侵犯他人著作权或不良信息内容,责任自负、取消参赛资格并通知所在单位。

3.参赛者享有作品的著作权。教师一旦参赛视同授权市教育局及其授权单位享有网络传播权。参赛作品将择优向教师免费开放。

4.竞赛活动以公平、公正、公开、公益为原则,作品的上传、评比都在网上进行,优秀组织奖的产生也是由平台根据规则自动产生。作品上传竞赛平台后,各区、直属学校组织相关专家在平台上进行评比,并推荐作品参加市级评比。市教育局将组织学科教学专家和教育技术专家对各区及直属学校选送作品进行评审,评选出个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组织奖若干,由市电教馆、市教研室、市小学教师培训中心联合颁发证书。市级评审之后将从中选拔优秀微课参加第二届全国中小学优秀微课大赛。微课竞赛说明及流程详见附件1,微课竞赛评审规则详见附件2

未尽事项请与竞赛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夏鹏,联系电话:8476355013512544428;平台技术支持联系人:徐健,联系电话:18021528880。有关竞赛活动最新信息,请关注南京教育信息网”(http://www.nje.cn)

附件:1.南京市第二届中小学教师微课竞赛说明及流程http://pic.nsfzxc.cn/file/20150902/20150902143945954595.doc

2.南京市第二届中小学教师微课竞赛评分规则http://pic.nsfzxc.cn/file/20150902/20150902143885778577.doc

3.南京市第二届中小学教师微课竞赛项目负责人及分管领导信息登记表

201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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