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校园计算机网络信息的管理,防止不良信息对我校的侵害,促进和保障校园计算机网络信息服务健康、有序的发展,根据国务院及教育部、公安部、信息产业部等有关部门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建邺实验小学分校校园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规定细则。我校所有联入校园网络的用户、部门、机房、局域网、网站、电子公告栏、其他联入方式等等计算机网络信息行为的管理,适用本规定。
一、计算机设置的正确性是计算机接入校园网的前提,因此不准私自更改计算机的系统设置,如计算机的IP地址、网关、计算机名及工作组等。不准擅自改动计算机的连线,不准打开主机的机箱,不准擅自移动计算机、线路设备,不准擅自把计算机设备外借。为保证校园网的安全,人人都要预防计算机病毒,堵塞病毒传染渠道,要在每台计算机上安装杀毒软件,并要及时更新病毒库。
二、要遵纪守法,不得利用校园网络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教育)秩序,破坏社会(教育)稳定的;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三、树立正确的计算机职业道德,禁止入侵他人计算机系统、盗取他人信息。不准在计算机上安装、玩游戏,不准安装摄像头,不利用网络进行炒股等商业行为,不准在上班时间网上收看影视,不允许外来人员及学生在办公室上网。下班后,应及时关闭计算机,不允许人走机开。
四、利用校园网及资源编制的程序、数据库、CAI课件、文档资料等软件的知识产权属学校所有,未经学校有关部门同意,不得向外交流,不得占为私有。及时保存程序和数据,并做好备份,需在校内交流和存档的数据,按规定地址存放。
五、校园网实行统一管理、分层负责制,由校长室统一对学校计算机设备管理监督,各科室、办公室负责人对所分配的计算机进行管理监督。年级组负责人应认真督促本室所有计算机使用者对设备的养护和清洁卫生工作。学校将定期对每位教师的计算机使用、管理及清洁卫生等情况进行检查。在使用过程中,如有人为损坏的情况,(如显示器、键盘进水),视损坏程度进行赔偿。
六、按照学校要求,坚持在校每天至少四次上校园网,了解工作信息,利用网络处理日常教育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