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17年校办公会研究决定,学校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如下:
一、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张敏
副组长:周爱芳
成 员:张小青 李苹
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信息化建设全面领导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各部门信息化建设工作。
2、负责贯彻国家有关信息化建设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方针政策;审定信息化工作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管理办法。
3、负责审定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及分阶段实施方案,并负责监督、检查规划和方案的实施情况。
4、负责研究决定建设及运行管理期间重大信息工程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和开工建设,并对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5、负责建立信息化工作激励机制。
二
〇
一七
年
十二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