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5月17日,本学期第十三周。本周晨会的升旗手是来自高二(6)班孙立冬,他的座右铭是:生活就像海洋,只有意志坚强的人才能到达彼岸。另一位升旗手是高二(6)班杨越芸,她的座右铭是:与其用泪水悔恨今天,不如用汗水拼搏今天。

今年的校园法制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法律伴我成长。学校通过开展一系列的法制宣传活动,让同学们直观的明白学法、懂法、守法的重要性,从而提高自己明是非、识善恶的能力。不做不守法、不文明、不道德的行为。恪守社会公德,树立远大理想。在今天的晨会上,我们很荣幸的邀请到学校法制副校长——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耿辉副检察长,为我们上了一堂深刻的法治教育课。

南京市建邺高级中学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我是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耿辉,很荣幸担任建邺高级中学的法治副校长。能够成为我们建邺高中大家庭的一员,我感到非常荣幸。按照中央“七五普法”的要求,作为执法部门的我们,遵循有关青少年教育方面的法律规定,走进学校对大家进行法治教育。法治教育课,也是学校课程应有的内容。今天,我将结合30多年的学习和工作感悟,与大家交流体会。
今天国旗下讲话的主题是,人生旅程,法治为伴。同学们,你们正处于青春时代,人生的旅程才刚刚开始,在这个过程中,我想有一样东西一定要相伴终生,那就是法治。其他相伴终生的东西也有很多,比如体育运动等兴趣爱好,但是从司法工作者的角度来看,无论你今后从事什么工作,法律知识都是必须具备的基本知识,所以“法治”应该是你相伴一生的良师益友。
梁启超先生在振聋发聩的《少年中国说》中表达道,国家要复兴,民族要昌盛,我们民族的青少年首先要自强。在现代,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只有法治兴盛,国家才能强大。我们国家从站起来、富起来,到现在的强起来,法治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放眼世界,一些国家战争频发,社会动荡不安,而中国改革开放四十多年,取得的成就有目共睹。改革开放40多年有两大奇迹:一是经济发展的奇迹,中国用短短40多年的时间,走完了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200多年的道路,这也是人类社会发展史上的经济奇迹。二是中国改革开放40多年,国内没有大的动乱。在中国振兴发展的历程中,法治起到了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重要作用。
改革开放40多年,从经济角度来讲,我国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路,从法治角度来讲,我国也开辟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高度重视法治建设。1954年制定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在宪法之下,婚姻法是新中国成立后最早制定的基本部门法,到现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已经通过了200多部法律法规,国务院各部门制定的部门规章,再到地方性法律法规,我国现在的法治体系已经基本建立。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强调“法治中国、法治社会、法治政府”一体化建设。建设法治中国,从国家层面要建立法治国家,从社会层面要建立法治社会,从政府层面要建立法治政府,三位一体推进我国法治实践。
同学们,为什么要强调建设法治中国?因为整个社会治理都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来实现。同学们今后走出校园,在社会上无论从事什么职业,都和法律密不可分,如做生意,就要依法经营。实际上,在生活中我们从出生到死亡都是与法律相伴的,出生以后要上户口,之后要求学、工作、成家立业,人生的每一步都有相应的法律可依。因此我们要培养法治思维,学习法律法规,真正让法律伴随人生,用法律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作为一名高中生,大家对法律和法治都有了一定的认识和了解。借此机会,我想对同学们提几点希望。第一,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法治意识,是对法律发自内心的认可、崇尚、遵守和服从。学习法律,不仅要参与学校组织的法律知识学习,不仅要认真学习法律规定,更要深刻理解法律背后的价值、情感、规范,以及其内在蕴含的社会法则,将法律内化于心,外化于形。法律对未成年人的关爱不是溺爱,是宽容不是纵容,法律权威不容挑战,法律底线不容跨越。
第二,要学会保护自己。当我们遭遇到危险,比如抢劫、绑架、勒索、拘禁等暴力危害时要牢牢记住“生命第一,财产第二”,舍财保命,趁机逃跑,如果周围人比较多,就要大声呼救,寻求帮助。如果身处偏僻,要暂时顺从对方,避免受到更大的伤害,更不要硬碰硬。大家在上网的时候,不要暴露自己的姓名、住址、金融账户等隐私信息。同时,现在夏天到了,天气渐渐炎热起来,大家也要时刻提防公交和地铁上的“咸猪手”、游泳馆和更衣室的“偷窥狂”,还有不怀好意要和你独处的人,面对这类性侵害,同学们要正确认识。有的同学觉得遭到性侵害是一件难以启齿的事,就藏着掖着不报警,这样做只会助长犯罪分子的气焰,从而使其变本加厉实施侵害。所以,一旦遭到了性侵害,要第一时间报警或者告诉家人,并且保存好证据,比如衣物和身体上的痕迹,及时到医院检查。与犯罪分子的聊天记录、短信、录音录像不要删除,当办案人员询问时,要原原本本、仔仔细细地讲述事情经过。
第三,要约束自己的行为。在家在学校里都有要好的同学、朋友,有时候难免听到他们抱怨,抱怨这样那样的问题,比如受到谁的欺负、与谁闹矛盾,面对这样的抱怨,大家要以劝解疏导为主,帮助他们化解心结,不能听风就是雨,更不能强出头、逞意气,事态如果控制不住,就会变成血淋淋的教训。同时,高中生与社会的接触增多,大家涉世未深,判断力不够,更应时刻小心谨慎,防止结交到损友。
第四,要文明利用网络。众所周知,如今只需要一部手机,就能进入花花网络世界,沟通交友靠QQ微信,实在无聊刷刷抖音,过年过节抢个红包,课余时间游戏“开黑”,都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我们每天的生活都布满了互联网印记。但是切记,在我们惬意网上冲浪的同时,不要忘记义务、淡漠规则。比如我们建邺区检察院最近办理的“蜡笔小球”侮辱英烈案,犯罪嫌疑人为了引人关注,追求刺激,在网络上诋毁英烈,把“自由”当成“为所欲为”的幌子,只会受到法律的严厉惩罚。
同学们,法国思想家卢梭说过:“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刻在公民的内心里。”我衷心希望今天我讲过的内容能够走进大家的心里,得到大家最大的认可,真正做到遵纪守法,敬畏法律。
“青年者,人生之王,人生之春,人生之华也”。建邺高中的学子们,作为新时代的青少年,我们不止诗和远方,更有梦和国家。希望你们用汗水和智慧,谱写“到中流击水,浪遏飞舟”的人生诗篇,为铸就一个意气风发的青春中国贡献我们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