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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邺高中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第13周晨会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1-22 阅读次数:

        今天是11月22日,本学期第十三周。本周晨会的升旗手是来自高二(7)班学习委员张可萱,她的座右铭是:路正行必远,心强锋自;另一位升旗手是高二(7)班体育委员周承仪,她的座右铭是: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规矩,而法律就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时刻提醒规范自己的行为。今天晨会上建邺区人民检察院的李倩雯检查官为大家带来国旗下讲话的主题就是《厚植法治意识,做合格公民》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我是建邺区人民检察院的李检察官,很荣幸今天能够来到建邺高级中学和同学们做交流。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厚植法治意识,做合格公民。

青少年是法治的受益者,享受了法治的福泽和护佑,更应该成为法治的倡导者和建设者。中学生是最具活力的公民群体之一,处在生理和心理发展的关键期。培养法治精神,树立法治理念。 那么,什么是法治呢?“法者,治之端也。”法治就是用法律的准绳,去衡量、规范、引导社会生活。在这里,我向同学们提以下四点希望:

第一,希望同学们尊法敬法,做守底线、知敬畏的人。尊重法律的能力即法治精神的养成,法治精神就是规则精神,法律意识就是规则意识。希望同学们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基本法治观念,在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期,培养对法律最基本的尊重和信仰,从内心深处服从法律、信仰法律、敬畏法律。

第二,希望同学们学法懂法,做明事理、懂法理的人。学习法律知识是中学生培养法治精神的基础,要尊法、守法、用法,首先就要知法、懂法,这就得学法。举个例子,如果你有时旷课,你认为学校应该联系你的父母吗?想必大多数学生会认为旷课只是学校的纪律要求,而未认识到这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明确规定。中学生要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尤其是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从而牢固树立不触碰法律红线,切莫因为无知触犯法律,最后追悔莫及。

第三,希望同学们遵法守法,做守法纪、讲规矩的人。《三国志》有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自由并不是无边无界的,法律和制度就是自由的边界和尺度。要始终做到“心有法度,行有尺度”,遵守日常生活中的法律,特别是不违反法律。例如“电信网络诈骗”这一词相信同学们并不陌生,同学们除了防范被骗外,更要注意遵纪守法、明辨是非,万万不能利用网络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我国已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一)》将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下调至12周岁。再比如,校园暴力案件,不可做校园暴力的施暴者。根据《刑法》及《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校园欺凌者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几分钟的施暴行为,将彻底的改写一个人的人生。所以不做拉帮结派、参与小团伙、校园暴力等违法活动,成为自觉践行法律精神和维护法律尊严的积极个体。

最后,希望同学们用法护法,做敢于斗争、有正气的人。在尊法学法守法的基础上,同学们要知道如何使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能够独立思考、自主行动,在自身权益受到犯罪分子不法侵害时,善于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第一时间告诉老师、家长或者报警,干万不要忍气吞声、隐瞒不报,不仅不能保护自己,而且会助长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第一时间用法律武器,这不仅是对自身利益的保护,也是对社会秩序、国家安宁的维护。

同学们!百舸争流,奋楫者先。作为中学生,我们一定要充分利用人生中这段“黄金时期”,努力汲取人类文明的精华,充实我们的头脑,健全我们的心灵,遵纪守法,文明修身,成为具有法治理念、法治精神、勇于担当的合格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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