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自尚学课堂”是致力于儿童乐学、善学、会学的深度课堂教学,旨在让儿童学会学习,让学习真正发生,让儿童站在课堂中央。结合“五自尚学课堂”的基本目标和基本理念,我校德法教师立足儿童视角,基于儿童立场开展教学,让课堂成为培养儿童道德与法治核心素养的重要阵地。
自然:学生心灵深处道德情感的种子,不应靠外力催生出来,而应自然生发。我校德法教师在教学中善于让学生在亲历、体验及充分探究的基础上,自然而然生成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让学生的道德认知、道德情感与道德行为在自然而然中实现统一。
自主:德育归根接底是“学德”的问题,道德与法治教材中包含大量以学生为中心的活动设计,作为教学活动的激发者和参与者,我校德法教师积极引导儿童结合自身的经验、体验及与儿童生活直接相关的因素,展开多向对话,在多向对话中实现自主“学德”。
自由:道德自由是指主体为了道德上的自我完善而自主地作出道德抉择,意味着主体在道德必然规律的基础上,达到一种“从心所欲,不逾矩”的自由境界。我校德法教师常为儿童创设适度宽松、自由、民主的空间,让儿童在课堂上可以自由地表达自己的观点,敢于表达真实的自我,真正让课堂成为“一个灵魂唤醒另一个灵魂”的地方。
自信: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青少年阶段又是人生的“拔节孕穗期”,最需要精心引导和栽培。我校德法教师立志上好思政课,当好学生的引路人,教给他们正确的思想,引导他们走正路。让每位学生通过道德学习积极树立道德自信,唤醒道德自觉,激发道德自强。
自省:“道德”不是用来检查他人的,“道德”若有深义,正是因为它拥有不断向内省视自己的力量。教学中我们不是让学生简单地停留在对事件对错的认知上,更重要的是让学生在情感认同与内化基础上,在对错分析评判中,对自我进行深刻的剖析与反思,进而将正确的道德规范与准则上升为自我意志与自我行为。
教育家顾明进认为,让学生真正树立做人的品德,关键是让学生在活动中体验怎么做人。作为德法教师,我们将不遗余力指导学生在活动中自然感知,自主体悟,自由抉择,自信担当,自省践行。培育出有大格局,大境界的有“中国情怀,国际视野”的现代儿童。
信息员:徐晶 李晓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