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深化教育改革,总结教改经验,进一步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于2009年4月在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范围内举行“教育案例优秀教育案例和教育叙事征文评选”活动。现将活动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育案例写作指导
为提高广大参评教师的教育案例写作能力,市教科所定于2008年3月19日下午1:30在南京市第四中学报告厅举办“案例和教育叙事写作讲座”。希望各校派1名教科室主任(或教导主任)参加培训,然后对各校教师进行教育案例和教育叙事撰写的辅导。
南京市教科所还将在“南京市教育科学研究所”网站上开辟“案例写作示例”,窗口,上传典型案例,让广大教师学有示范。
二、优秀案例征文评选
1.案例征收:
2009年案例和教育叙事文章的封面和纸质文稿,请各校于2009年4月8日——4月15日交至鼓楼区教科所,评审费50元。
2.案例报送程序:
(1)网上登记:各参评人在提交纸质文本前应先登录“南京市教育科学研究所”网站(www.njjks.cn),并点击“论文提交”栏目。进入“论文申报录入”界面后,将每篇案例的题目、学科、作者单位(全称)、所在区县、作者姓名等有关信息逐一输入,在确保输入信息准确无误后,再把案例的电子文本粘贴在“论文内容”方框内,最后点击“提交”按钮,系统将自动生成论文编号。
(2)网上核查:论文申报者在获得论文编号后,需重新返回“南京教科所网站”首页,先在右下方“论文获奖名单”栏目内,点击“more”;页面打开后,再点开“论文查询”;新界面出现后,可将自己获得的编号最后五位数输入“编号”框内,点击“分析”;此时如果界面出现您的信息,则表明您已经输入成功,如果没有信息,则需重新输入,直到出现您的个人信息为止。
(3)打印案例纸质文本:各案例申报人应将撰写的案例打印成纸质文本(参评案例一式一份,要求用A4纸小4号宋体字打印),本次评审仍采取匿名评审的方式,在案例正文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及学校名称等信息,如出现以上个人信息,将取消参评资格。
(4)填 表:申报人须将《案例和教育叙事评选登记表》(从网上下载,也可以复印),然后依次填写案例类别、编号、题目等各项信息,并将其附在案例纸质文本首页。
(5)报送案例:各参评人应在4月13日——4月17日内将准备好的案例和教育叙事报送至各区县教科室。各区县教科室和直属学校于4月20日——24日将征收的案例报送市教科所信息研究中心。
3.案例分类及内容
为了便于案例的登记、归档、查阅和评审工作,参评案例分为以下28类:
中学语文、小学语文、中学数学、小学数学、英语、思品教学、德育、心理、化学、物理、历史、地理、生物、科学、幼教、职教、信息技术教学、现代教育技术、音乐、体育、美术、教育科研、教育管理、卫生保健、特殊教育、学习力研究、小班化、其它。本次教育案例征文的内容主要是:
(1)关于学科教学的实践及探索;
(2)关于教育科学研究
(3)关于德育及班主任工作的实践及探索;
(4)关于教育管理及学校生活各个方面的实践及探索。
每篇案例篇幅一般控制在2000——4000字为宜。
4.案例评审有关规定
(1)每篇案例只限一名作者,第二作者将不予认可;
(2)每名作者只能有一篇案例获奖;
(3)案例作者若在网上申报过程中未按程序操作而产生错误,概由其本人负责。
5. 案例评审的程序
案例评选由“南京市教育科学学术委员会”、“南京市教育学会”和南京市教育局人事处联合举行。由“南京市教育科学学术委员会”和“南京市教育学会”秘书处组织专家进行匿名评选。为杜绝抄袭现象,秘书处还将组织专家对获奖案例进行网上检索。
6. 评选结果处理
(1)获奖比例:为了促进教育案例的研究与撰写,第一年教育案例评选比例较之优秀论文评比有所提高。一等奖控制在总数的5%以内,二等奖控制在总数的20%以内,三等奖为总数的40%以内,总获奖率在65%以内。
(2)公布结果:评审工作结束后,评选结果将在5月25日前上网公布、公示,获奖证书由南京市教科所统一印制填写,并于6月20日前发放。获奖证书等同于“南京市优秀教育论文证书”,由各区(县)或直属学校统一到市教科所领取并发放给获奖者。获奖者未领到获奖证书,可从发证之日起一年内向市教科所信息中心查询,逾期将不予补发。
7.评审费用
各参评人须在各区县教科室缴纳案例评审费50元。
南京市教育局教育科学学术委员
南 京 市 教 育 学 会
二00九年三月十六日
附:《案例和教育叙事评选登记表》
南京市2009年度优秀教育案例评选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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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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