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金色家园幼儿园幼儿测评制度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中明确指出:教育评价是幼儿园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教师应自觉地运用评价手段,了解教育活动对幼儿发展的适宜性和有效性,以利调整、改进工作,提高教育质量。
教育活动评价的过程,是教师运用幼儿发展知识、学前教育原理等专业知识于教育实践,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也是教师自我成长的重要途径。教育活动评价应以教师自评为主,同时发挥教师群体的智慧和合作精神,共同研究、共同提高。
教育活动评价应结合教师的实际工作,自然地伴随着整个教育过程进行。 幼儿的行为反应和发展变化是对教育工作最客观、直率、真实的评价,教师要关注幼儿的反应和变化,把它看作重要的评价信息和改进工作的重要依据。
根据以上要求,结合幼儿园的实际工作制定测评制度。
一、测评目的:
1.教育活动是否建立在对本班幼儿的实际了解的基础上;
2.教育活动的目标、内容、组织与实施方式、以及环境能否向幼儿提供有益的学习经验,有效地促进其符合目的地发展;
3.教育内容、方式、环境条件是否能调动起幼儿学习的积极性,有利于他们主动学习;
4.活动内容、方式是否能兼顾群体需要和个性差异,使每个幼儿都有进步和成功的体验;
5.教师的指导是否有利于幼儿进一步探索与思考,有利于扩展、整理和幼儿的经验。
二、测评形式和内容:
1.幼儿园教师应定期对幼儿进行整体性评估,以调整教育内容、优化教育行为,促进幼儿整体、和谐发展。
2.定期测评时,幼儿应在自然的情境下进行,避免只重知识和技能,忽略情感、社会性和实际能力的倾向。
3.定期测评的形式为专项测评、集体和个别测评、期末测评,由班级教师和园部教研部门进行。
4.每月教师根据班级幼儿发展情况,定期对幼儿进行2次集体专项测评,并对测评结果进行分析、总结。
5.每学期期末以班级为单位,制定学期幼儿发展评价指标,对儿童进行全面测查并进行评估分析。
6.园部每学期期末对幼儿进行学期能力发展测评,进行分析小结,对小、中、大班的教育教学提供教育策略的支持与指导。
7.为每位幼儿建立客观、丰富的个体发展档案,制作成长档案册,进行儿童发展性评价,内容包括:幼儿典型作品、作业单;主题活动中幼儿的发展情况评价;活动照片;生活、学习花絮等。对幼儿的作品和照片要有能反映幼儿发展水平的文字说明。
三、评价教育活动时,凡涉及到对幼儿发展状况的评估,应该注意:
1.全面了解幼儿的发展状况,防止片面性,尤其要避免只重知识技能的掌握,忽略情感、社会性和实际能力的倾向;
2.应在日常活动与教育教学过程中,通过对幼儿的观察、谈话、幼儿作品分析,以及与其他工作人员和家长的交流等方式了解幼儿的发展和需要;
3.应承认和关注幼儿在经验、能力、兴趣、学习特点等方面的个体差异,避免用划一的标准评价不同的幼儿;
4.应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幼儿,既要了解幼儿的现有水平,更要关注其最近发展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