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幼儿园校园安全,规范保卫人员工作行为,督促其尽职尽责,加强责任心,全面落实校园安全任务,特拟定如下工作职责。
一、严格执行《校门管理制度》,加强责任心,管好园门。
二、文明执法,热情服务,树立服务育人思想,提高服务质量。
三、坚持24小时值班守护制度,严禁脱岗,节假日不休。
四、工作人员实行轮班和分工合作制度,即大致分为白班和夜班。其中,甲人员负责白天校门值班工作;乙人员负责校园白天安全巡逻和幼儿园临时工作;丙人员负责校园夜晚安全工作。
五、来客来访必须做好出入登记,严禁幼儿外出园门,若特殊情况确需外出者,必须由班主任带出并交于家长,方可出园。社会闲杂人员严禁进入园门。
六、认真做好假期报刊、邮件的收发工作。若出差错,后果自负。
七、做好校园内24小时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校园内教师、幼儿的安全,做好校园、校舍、树木花草、栏杆、围墙、周边环境、午睡室等安全巡查、报告工作。
八、负责校园一日一次清洁卫生打扫与保洁。
九、注意收集社会群众、家长对幼儿园的意见或建议,及时反馈给幼儿园,以便及时作出处理。
十、做好门卫管理工作,保持室内外整洁。提高自身素质,树立良好形象。
十一、 非本校车辆不得入内,确需进入者或上级领导来园检查工作,需作登记后,再指定停放地点。
十二、 制止园门摆摊设点或其它经营性活动。
十三、 服从幼儿园管理,做好幼儿园交办的其它临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