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网站信息内容发布审核制度
为促进幼儿园教育信息交流,使幼儿园园网站信息发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保证我园信息发布及时、准确,更好地展示我园风貌,同时为进一步强化教师的信息化意识,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信息发布内容
总原则:遵循积极、健康、向上,准确、及时地反映各项工作最新动态。
1.由幼儿园主办或承办的各类活动;
2.由各级组或班级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
3.幼儿园活动状况及幼儿园发展动态;
4.幼儿园可共享的文件信息;
二、信息发布程序
1.反映幼儿园重大事项信息稿件由幼儿园信息管理员提供,并经园长同意,网站信息安全分管领导审核后方可发布。
2.有关幼儿园动态新闻,由幼儿园信息管理员撰写文稿,并经园长同意,网站信息安全分管领导审核后方可发布。
三、撰稿者职责
1.收集信息: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准确、全面地收集信息。
2.筛选整理信息:对信息进行加工整理,形成电子文档。
3.审核信息:严格按信息发布程序认真执行。
4.上报信息:通过自己拥有的权限登录幼儿园网站,进入相应的版块进行电子信息输入,确保发布信息准确、真实,符合国家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度,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的内容出现。
四、信息发布时间
幼儿园网管理员在审核同意的基础上应将信息及时发布,并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
五、安全要求
1.提高安全意识,加强权限管理,操作人员发布信息后要及时取消登录。
2.认真学习《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提高教师维护网络安全的警惕性和自觉性。
3.发布的信息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法规,不得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有意影响幼儿园稳定局面;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