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寒假时间为1月29日-2月19日,本学期1月28日为最后一天,下学期2月20日为开学日。
宁价财(2010)239号文件《关于调整南京市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的第九条,对幼儿园放假、开学当月的收费做了规定,“幼儿园在放寒、暑假和新学期开学的当月,保育教育费按天收取,每天的标准等于月标准除以当月法定工作日天数。”故1、2两个月收费标准如下:
享受助学券家庭:
应收费标准=月保教费÷工作日×入园天数-助学券
不享受助学券家庭:
应收费标准=月保教费÷工作日×入园天数
计算结果:
享受助学券的小、中、大班幼儿1、2月收费如下:
720÷22×19-200=422元(1月)
720÷17×7-200=97(2月)
不享受助学券的小、中、大班幼儿1、2月收费如下:
720÷22×19=622元(1月)
720÷17×7=297元(2月)
托班1月收费如下:
750÷22×19=648元
托班2月收费如下:
750÷17×7=309元
因当月保育教育费为按天收取,故孩子不管是否来园都要按标准收费。本学期需退费用会在下学期开学前退回幼儿帐户。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