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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秋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通知
发布人:张宗茜  发布时间:2015/09/02 11:25:20
 

2015年秋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通知及回执(幼儿园)

各位家长:

根据南京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本学期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办理资助手续。

资助对象

提供材料

1、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

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低保待遇证明》

2、南京市农村低收入纯农户家庭子女

南京市各区农委或农工办开具的《低收入纯农户证明》

3、特困职工家庭子女

区级或区级以上总工会发放的《特困职工证》

4、孤残学生

孤儿须持民政部门发放的《儿童福利证》,

残疾学生须持残联发放的学生本人的《残疾证》

5、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警察子女

相关证明

6、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街道(含)以上政府部门开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7、南京市低保边缘家庭子女

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低保边缘家庭待遇证明》

8、特困残疾人家庭子女

残联出具的《享受特困残疾人家庭待遇证明》

9、其他因突发情况致贫家庭子女

街道(含)以上政府部门开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随迁人员家庭子女,除提供户籍所在地街道以上政府开具的证明外,还需我市暂住地街道以上政府部门开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资助标准: 公办幼儿园和民办惠民幼儿园,免收保育教育费;其他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按实际收费标准免除50%。同时发放生活补助600元/学期。

申请时间:2015年9月1日—9月18日。

申请流程: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到本校   办理资助申请手续,同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并携带户口本、户主身份证等材料交学校验证。

学校名称:

2015年8月31日

 

 

 

回   执

2015年秋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通知已收到。

是否符合资助条件(请勾选):  □是   □否

符合资助条件,是否申请办理资助(请勾选):  □是   □否

班级:                   学生姓名:             

家长签名: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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