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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教育学会2009年度教学案例评选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保留超级用户 发布时间:2009/09/04 17:23:00
转发:省教育学会2009年度教学案例评选的通知 省教育学会2009年度教学案例评选9月中旬开始,凡有意申报的教师,9月15日(周二)前将材料报送教科室。评审费50元/篇。案例具体要求附下: 主要以现行教材为依据,从本年度的教学案例中选择。 1、最能体现教师个人风格和个性的,同时能够反映或表达自己教育理念与思想的教学案例及反思; 2、具有普遍性,同时有典型意义的教学案例及分析。也可以从各自的校本课程中或教师个人根据教材和学情自编自创的教学案例及思考,选送参评。(1)正确。教案中所反映的知识点必须正确无误,对教材的解读以及对学情的把握都恰到好处。知识点的展示过程与学生的认知水平及认知规律相符。(2)、清晰。教案所反映的教学目标明确;教学思路清晰。 3、创新。教案在教学观念、教学方法、教学手段上要体现新课改理念,富有创新意识,能较好地激发和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 4、互动与探究。教与学,不仅是要教得好,更重要是要促使学生能学得好。教案中应体现对学生方面的充分考虑与预设。教案不仅备教材,更重要的是备学生,备学情,给学生充分参与探究和有效学习的机会。 5、重点突出。教案的教学容量适当,教学重点突出;四十或四十五分钟的课,内容安排要恰如其分。课堂教学有效度高。同时有利于向课外拓展、延伸。 6、实践性。所提交的教案必须是经过本人在教学实践中实施验证过的。 7、反思性。对经过实践验证的教案进行反思;精彩成功于何处,失误败笔于何处,要有自己的思考。这一部分应该是最能体现教师的业务水平与能力的。 8、文本表达力强。教案的表述要清楚,详略得当。字数在2000-3000字为宜。南京市莫愁湖小学小学教科室 2009年9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