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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2018莫愁湖小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发布人:校长室 发布时间:2019/01/04 08:43:58
附件:2018莫愁湖小学岗位设置方案.doc
2018莫愁湖小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为深化我校人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进聘用制度的岗位管理制度,实现我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南京市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宁人社(R)[2010]6号)文件精神及教育局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岗位调整工作。根据相关规定,结合2018年度教育系统岗位调整实施方案以及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莫愁湖小学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及说明 (一)实施范围:本校在编在岗人员 (二)说明 1.所有人员在编制所在单位进行岗位设置。 2.本区内调动人员,在现在所在单位进行岗位设置。 3.2018年外区调入人员,需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方能参加岗位设置调整。 4.2018年评上职称的人员,按新职称情况进行岗位设置。 5.长期病假人员,转岗、退养人员不得参加本次岗位设置。 四、岗位设置情况 单位机构编制情况:我单位主要承担任务是九年义务教育小学阶段教育教学任务,单位规格为全民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全额拨款,编制数73人。设置岗位3类,名称分别是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 (一)现有人员情况:实有人数73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总数69人,其中,正高职称0人(四级0人),高级职称1人(五级0人,六级1人,七级0人);中级职称40人(八级11人,九级13人,十级16人);初级22人(十一级12人,十二级10人),工勤技能人员0人,管理九级4人,(其中双肩挑1人)。 (二)岗位设置:设置岗位总量73个,其中,管理岗位1个,专技岗位72个。主体岗位是专技岗位,占岗位总量的99%。管理岗位1个。专业技术岗位72个,其中,正高三级岗位1个,高级岗位7个(五级岗位1个,六级岗位3个,七级岗位3个),中级岗位43个(八级岗位13个,九级岗位17个,十级岗位13个),初级岗位21个(十一级岗位11个,十二级岗位10个)。 说明: 1、此次岗位设置只涉及专业技术人员。 2、管理岗和工勤技能岗按理想状况设岗,今后通过自然减员和流动,使管理和工勤岗 位达到理想状况。 五、岗位任职条件 三类岗位的基本条件按《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宁委办发〔2009〕53号)有关规定执行。 (一)工勤技岗位任职条件 1.基本条件: ①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同时应具备良好的师德修养,教育思想端正,关心爱护学生,善于学习,敬业爱岗,团结协作,严于律己。 ②任现职以来必须满工作量,服从学校安排,考核为合格以上。 ③任现职以来工作情况满意度调查必须在80%以上。 ④任现职以来至少获得1次校级以上综合表彰或者1次年度考核为优秀。 2.具体年限和资格: ①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等级考评。 ②学徒(培训)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③符合条件的人数超过规定人数的,按照学校综合评价得分排名,按先后顺序。 (二)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1.基本条件: ①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②任现职以来必须满工作量,服从学校安排。 ③受聘教师岗位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符合国家相应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同时应具备良好的师德修养,教育思想端正,关心爱护学生,善于学习,敬业爱岗,团结协作,严于律己。 2.各等级教师岗位的基本年限要求: ①正高级教师三级岗位须受聘四级岗位5年以上; ②副高级教师五级岗位须受聘六级岗位4年以上,六级岗位须受聘七级岗位4年以上; ③中级教师八级岗位须受聘九级岗位3年以上,九级岗位须受聘十级岗位3年以上; ④初级教师十一级岗位须受聘十二级岗位2年以上。 说明:外区调入老师按现岗位原任职年限计算。 3.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不得参与本次岗位晋升: ①任现职期间违反南京市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三要八不准”者; ②任现职期间无故旷工者; ③教师、学生民主测评率不满80%者。 说明:教师正高级三级岗位的任职条件由省教育主管部门制定,副高级五级岗位的任职条件由市教育局制定。四、七、十、十二级岗位的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国家规定的相关职业资格准入的有关条件、规定执行。其他高级、中级、初级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任职条件,由学校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和业绩贡献要求等因素综合确定。 六、组织领导 (一)组织机构 为保证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岗位设置管理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魏光明(校长) 副组长:唐燕峰(书记)、王娟(副校长)、肖青青(副校长) 成 员:王蓓(教导主任)、李莉(工会委员)、王莉莉(人事秘书)、周小丽(班主任代表)、李楠(教师代表)、何笑宇(教师代表)、魏丹蕾(教师代表) (二)工作职责 岗位设置管理领导小组由组长带领,不断学习领会岗位设置工作的各类文件的新精神;通过小组会议的形式负责制定初步方案、修订方案细则,并组织群众座谈会听取群众意见;负责实施宣传、竞聘、考核、聘用等一系列工作,确保岗位设置及聘用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七、量化考核标准 (一)考核办法 1.学校成立教师岗位设置评审领导小组。 2.本量化考核标准主要针对符合晋升岗位条件的我校在职教职员工。 3.学校评议小组根据申报岗位设置的教师提供的原始材料,依据《莫愁湖小学岗位设置量化考核标准》,进行量化考核测评打分。 4.本量化考核中有效学历、任职年限、支教流动、论文材料、表彰奖励等取得时间、发表时间、获奖时间从 2015年9月——2018年8月。 5.六、七级岗位满四年才可以往上竞聘,九级、十级、十二级在原岗位满三年才可以往上竞聘。 6.任现职以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延迟申报或不得申报或取消岗位设置: (1)向学生、家长索要收受礼品或钱物;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有偿家教;或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或有侮辱、歧视学生的言行;或参加赌博以及迷信活动;或擅自向学生推销各种报刊、资料、教辅用具或其它商品的,当年及下一年度不得申报。 (2)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或受警告处分者,当年及下一年度不得申报。 (3)年度考核有“不合格”或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受处分当年不得申报,并从下一年度起2年内不得申报。 (4)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在论文、教案等上报材料中有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一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对伪造学历、学位等情节特别严重者,取消其现任教师职务资格。 (5)受处分期间和处分未撤消,不得申报。 (6)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一票否决。 (7)任现岗以来按学年度累计旷工1天、或连续事假超过10天、或连续病假超过30天,当年不得申报。 (8)招聘的骨干教师,满一年试用期方可参加竞聘。(外省、其他区县材料逐级减档次) (9)有违反师德现象,家长有效投诉的教师,不得参加当年的竞聘。 (二)评分细则 1.任岗资历(24分封顶) (1)任岗位时间:从事 十二级/ 十级 /九级岗 以来0.5分/年,本项计分不超过8分。 (2)从教时间: 从教以来0.5分/年,本项计分不超过12分。 (3)支教流动:有支教经历者,加4分;有流动经历者,加2分。 (教师流动、支教的经历如未满一年,不可以加分。) 2.教育管理工作(6分封顶) (1)任现岗以来以来担任中层管理工作1.5分/学年。 (2)任现岗以来担任班主任,1.2分/学年。 (3)任现岗以来担任校社团工作、教研组长,1分/学年。 社团量化标准: 【1】、定期开展活动,每周至少两次,每次不少于40分钟,要有活动计划、台账资料; 【2】、参加比赛或者演出。 (4)任现岗以来担任配班工作,0.5分/学年。 (5)任现岗以来担任“快乐周三”老师,0.2分/学年。 【此项分值可累加,6分封顶。如担任工作一学期,按原标准折半计算。】 3.教学工作(45分封顶) (1)工作量(10分) ①任岗期内满工作量,计10分; ②工作量不满但不低于60%,计8分。 (2)公开课、讲座(10分封顶)
公开课、讲座应为任现岗以来,各级教研室或教科所组织,教研员参与并有相关公开课、讲座证明。 【公开课讲座每学年只认定一次,以个人最高级别的一项计分】 (3)教学竞赛(10分封顶)
说明:各类教学业务竞赛是指任现岗以来参加的,并由教育主管部门、教研室组织的比赛活动; 同一内容在不同级别比赛中获奖的只取最高级别加分; 同一年参加多项教学竞赛,取最高获奖级别一次给予加分。 【教学比赛每学年只认定一次,以个人最高级别一项计分】 (4)辅导学生获奖(5分封顶)
说明:①辅导学生参加的竞赛必须是任现岗以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教学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竞赛; ②同一年在辅导各类竞赛中获得多种奖项只取最高奖励分一人次加分; ③多人辅导的按其分值平均加分;每一级的二、三等奖按低一个级别加分; ④辅导学生非本人教学科目的不予加分;辅导非本校学生获奖不加分; ⑤同项比赛既有团体获奖又有个人获奖的,以最高分计分,不重复计分; ⑥校级质量调研,分数达校均分加2分,超均分加3分;片区质量调研,分数达片区均分加3分,超片区均分加4分;区级质量调研,分数达区均分加4分,超区均分加5分。“年级均分差”比前一次考试往前推进1分以内加1分,推进1分——2分加2分,推进2分及以上加3分,与“质量调研达均分”加分标准不兼得。
(5)个人荣誉(10分封顶) 说明:①以上各奖项均指教师任现岗以来获得国家、省、市、区党委、政府及工会、教育主管部门授予的荣誉称号;②同一荣誉称号只记最高奖励级别分值一次。 4.教育教学研究与成果(20分封顶) (1)论文、案例、教育叙事等获奖、发表、专著出版:(15分封顶) 获奖: ①教职工论文获奖必须与本人教育教学直接相关,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评比的,必须署有莫愁湖小学教职工姓名; ②同一论文多次获奖,以最高奖计分,不重复计算。
教育教学论文、案例、教育叙事等在公开发行的教育、教学杂志、书籍上(增刊、报刊除外)发表,教育核心期刊8分/篇,非核心期刊4分/篇。刊物和书籍必须是有全国统一刊号的教育教学类正式刊物,每篇字数在1500字以上,非第一作者享受一半; 专著出版:专著出版(不包括试卷集、各种练习册、习题集),一次性记20分。著作须由正规出版社出版,个人撰写超过十万字,十万字以下的可参加论文发表评奖,非第一作者享受一半。【论文、案例、教育叙事等获奖、发表、专著出版在任岗期内每学年只认定一件一次,以最高分计分】 (2)课题立项和结题(5分封顶) 区级课题:立项分值:0.5分;结题分值:1分 市级课题:立项分值:1分;结题分值:2分 省级课题:立项分值:2分;结题分值:4分 国家级课题:立项分值:4分;结题分值:8分 注:承担子课题研究的教师个人按课题的等级降一个级别。所有获奖均为任岗期内所获。 (2)民主测评(5分) 全体教职工针对申报教师的工作实绩,进行民主测评。 全体教职工民主测评分值=5分×有效推荐率(以得票最高者为满分,其余依次推算) (3)评议小组推荐(5分) 学校岗位设置评议小组分值=5分×有效推荐率 备注:对三年内退休的教师另加5分予以计算。 八、岗位聘用 按照《南京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办法》(宁政办发〔2006〕9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形式予以聘用。 (一)岗位聘用基本程序 1.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招聘岗位及其职责、聘用条件、聘期、工资待遇等事项; 2.应聘人员申请应聘; 3.聘用工作组织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4.聘用工作组织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考试或考核,并根据结果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 5.聘用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决定受聘人员; 6.校内公示; 7.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二)岗位聘用基本形式 按照《南京市莫愁湖小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通过公开平等、领导小组评议、竞聘上岗的形式,三年一聘,择优聘用。 (可以通过公开、平等、竞争的程序,按照考核过渡、竞聘上岗、量化打分、双向选择、考试等多种形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择优聘用。) 九、实施步骤 (一)12月14日—12月24日 1.学习文件精神,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2.对本校教职工的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梳理。 3.领导小组研究出台岗位职责及聘用条件等。 4.公布岗位及其职责、聘用条件等。 (二)12月24日--1月4日 1.组织教职工学习有关建邺区岗位设置文件精神,出台《南京市莫愁湖小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充分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2.上报莫愁湖小学实施方案及岗位说明书至建邺区教育局人事科(纸质、电子稿各一份)。 (三)1月5日—1月11日1.个人根据岗位要求及条件提出书面申请。 2.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3.按岗位要求,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4.单位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受聘人员。(四)1月12日—1月18日 1.公示受聘人员(5个工作日)。2.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3.将公示无异议情况说明、续聘和聘用人员名单及聘用审核表上报到教育局人事科。 备注: 1.本方案从2018年开始实施,最终解释权归学校岗位设置评议小组。 2.未尽事宜或特殊情况由莫愁湖小学岗位设置领导小组另行研究决定。 3.在文件执行过程中,如果与上级文件有冲突,以上级文件为准。 南京市莫愁湖小学 2018年12月 莫愁湖小学教师岗位设置量化考核表 ( 2018 年) 姓名: 学科: 拟申报职称:
评议小组成员签字: 时 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