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指标
(建邺区学校指标摸底情况一览表)
学校名称_ 填表人_______________ 日期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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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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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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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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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实际指标及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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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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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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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2人以上、5.3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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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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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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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初中均达到1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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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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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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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初中均达到0.9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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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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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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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5平方米以上、5.8平方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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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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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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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初中分别达到7.5平方米以上、10.2平方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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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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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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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000元以上、2500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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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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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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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3间以上、2.4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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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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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小学、初中每12个班级配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1间以上;其中,每间音乐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6平方米,每间美术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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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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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小学、初中规模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规模不超过25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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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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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初中所有班级学生数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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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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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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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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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按规定足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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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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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5年360学时培训完成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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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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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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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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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和镇区公办小学、初中(均不含寄宿制学校)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分别达到100%、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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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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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50%,并向农村初中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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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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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学校制定章程,实现学校管理与教学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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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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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学校按照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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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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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能熟练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教学,设施设备利用率达到较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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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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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学校德育工作、校园文化建设水平达到良好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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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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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开齐开足,教学秩序规范,综合实践活动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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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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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过重课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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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一票否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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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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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以考试方式招生;存在违规择校行为;存在重点学校或重点班;存在“有编不补”或长期聘用编外教师的情况;教育系统存在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严重违纪违规事件;有弄虚作假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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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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