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实验学校2015年度考核工作安排
一、考核原则:
1. 客观、公正的原则;
2. 民主和集中相结合的原则;
3. 平时和定期相结合的原则;
4. 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5. 绩效考核的原则。
二、考核标准:
优秀条件
1. 所教学科成绩在同学科同类班级中领先;
2. 工作认真,服从管理,遵守纪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家长和学生反响较好;
3. 维护集体利益,为学校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本人或所教学生在校内外活动中取得较高荣誉;
4. 工作量基本饱满;
5. 全年迟到早退不超过10次,病事假不超过15天(工作日);
6. 在编在岗;
7. 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向一线教师和班主任倾斜。
基本合格或不合格条件(具备下述条件之一者):
1. 不服从学校管理;
2. 多次违反校纪、校规;
3. 有重大教学失误或工作事故;
4. 违反师德规范,不能较好地履行教师义务,给学校声誉造成极坏影响;
5. 拒绝参加年度考核。
三、考核程序:
1. 成立年度考核领导、评审小组,发动宣传;
2. 以分配的小组为单位进行个人述职,推荐年度考核优秀候选人2名并上报;
3. 召开年度考核领导、评审小组会议,全体教师投票,评审小组投票,复核审议确定年度考核结果;
4. 公布考核结果,校内公示优秀人员名单,上报材料。
四、几点补充说明:
1. 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2. 年度考核合格以上次年正常晋升一级薪级工资。
3. 年度考核基本合格:不增加薪级工资,不能参加次年的职称评定,停发一个月的岗位津贴。
4. 年度考核不合格:次年不增加薪级工资,不能参加次年的职称评定,停发两个月的岗位津贴。
5. 连续两年考核基本合格可定其为一年考核不合格。
6. 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学校可以和其解除合同、不再聘请。
7. 因病、事假累计半年以上的不参加年度考核。
8. 内部退养没有违纪违规直接定为合格。
9. 受到记过以上的处分的只写评语,不定考核等次,受到1次有效投诉的年度不能评为优秀,受到2次有效投诉的年度只能评为基本合格,受到3次有效投诉的年度考核定位不合格。
10. 考核表签名需教师本人手签为准。
11. 2015年上半年退休人员不参与考核,下半年退休人员参与考核。
12. 借用人员在借用单位进行考核。
五、考核具体日程安排:
1. 1月15日 成立莲花实验学校2015年度考核评审小组。
组长:吕伏安 副组长:费军、姚为中
组员:张同贵、郭和平、夏宝旺、谭秀梅、邓丽、刘正前、吴玉琴、胡斌、高云云、王海蓉、顾明香
2. 1月15日:公布考核标准、名额分配,确定考核程序及考核日程安排。(莲花实验学校小学部优秀指标:7人,其中行政1人)
3. 1月15日-19日 教师填写年度考核表,各组集中安排时间述职。
4. 1月19日-20日 19日下午到20日上午小组述职,20日上午9:00前各组组长上报2名优秀候选人名单给夏宝旺。
5. 1月20日 10:00全体教师投票;11:00召开考核评审小组会议,确定优秀人员名单。校内公示优秀人员名单。
6. 1月23日 下班前向区人事科上报学校年度考核结果。
六、优秀候选人名额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