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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花实验学校2015年度考核工作安排


  • 作者:夏宝旺
  • 发布时间:2016-01-18
  • 点击数:

莲花实验学校2015年度考核工作安排

一、考核原则:

1. 客观、公正的原则;

2. 民主和集中相结合的原则;

3. 平时和定期相结合的原则;

4. 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5. 绩效考核的原则。

二、考核标准:

优秀条件

1. 所教学科成绩在同学科同类班级中领先;

2. 工作认真,服从管理,遵守纪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家长和学生反响较好;

3. 维护集体利益,为学校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本人或所教学生在校内外活动中取得较高荣誉;

4. 工作量基本饱满;

5. 全年迟到早退不超过10次,病事假不超过15天(工作日);

6. 在编在岗;

7. 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向一线教师和班主任倾斜。

基本合格或不合格条件(具备下述条件之一者):

1. 不服从学校管理;

2. 多次违反校纪、校规;

3. 有重大教学失误或工作事故;

4. 违反师德规范,不能较好地履行教师义务,给学校声誉造成极坏影响;

5. 拒绝参加年度考核。

三、考核程序:

1. 成立年度考核领导、评审小组,发动宣传;

2. 以分配的小组为单位进行个人述职,推荐年度考核优秀候选人2名并上报;

3. 召开年度考核领导、评审小组会议,全体教师投票,评审小组投票,复核审议确定年度考核结果;

4. 公布考核结果,校内公示优秀人员名单,上报材料。

四、几点补充说明:

1. 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2. 年度考核合格以上次年正常晋升一级薪级工资。

3. 年度考核基本合格:不增加薪级工资,不能参加次年的职称评定,停发一个月的岗位津贴。

4. 年度考核不合格:次年不增加薪级工资,不能参加次年的职称评定,停发两个月的岗位津贴。

5. 连续两年考核基本合格可定其为一年考核不合格。

6. 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学校可以和其解除合同、不再聘请。

7. 因病、事假累计半年以上的不参加年度考核。

8. 内部退养没有违纪违规直接定为合格。

9. 受到记过以上的处分的只写评语,不定考核等次,受到1次有效投诉的年度不能评为优秀,受到2次有效投诉的年度只能评为基本合格,受到3次有效投诉的年度考核定位不合格。

10. 考核表签名需教师本人手签为准。

11. 2015年上半年退休人员不参与考核,下半年退休人员参与考核。

12. 借用人员在借用单位进行考核。

五、考核具体日程安排:

1. 1月15日 成立莲花实验学校2015年度考核评审小组。

组长:吕伏安 副组长:费军、姚为中

组员:张同贵、郭和平、夏宝旺、谭秀梅、邓丽、刘正前、吴玉琴、胡斌、高云云、王海蓉、顾明香

2. 1月15日:公布考核标准、名额分配,确定考核程序及考核日程安排。(莲花实验学校小学部优秀指标:7人,其中行政1人)

3. 1月15日-19日 教师填写年度考核表,各组集中安排时间述职。

4. 1月19日-20日 19日下午到20日上午小组述职,20日上午9:00前各组组长上报2名优秀候选人名单给夏宝旺。

5. 1月20日 10:00全体教师投票;11:00召开考核评审小组会议,确定优秀人员名单。校内公示优秀人员名单。

6. 1月23日 下班前向区人事科上报学校年度考核结果。

六、优秀候选人名额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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