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地方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全面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通知》(中编发〔2014〕2号)、《关于开展各区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深化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通知》(宁编办字〔2014〕111号)和《转发< 关于开展各区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深化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建编办字〔2014〕4号)有关要求,区编办正会同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计局等部门开展核查工作。现将我校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基本信息予以公示(具体信息附后)。
公示时间:2014年 9月 30日至2014年 10 月 11 日。
如对公示信息有异义,可选择以下方式进行反映:
1、向区委组织部干部科反映,电话:025-87778129;
2、向区编办行政机构编制科反映,电话:025-87778905
3、向区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反映,电话:025-87778221
4、拨打机构编制“12310”、组织部门“12380”、纪检监察“12388”等举报电话反映;
附件: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信息
(单位盖章)
2014年 9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