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护环境,保护地球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了。那具体要如何做呢?这就要提起从去年开始流行的全国垃圾分类的热潮了。
2019年6月25日,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初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对“生活垃圾污染环境的防治”进行了专章规定。2019年9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全国公共机构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发挥率先示范作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通知,公布《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参考标准》,并就进一步推进有关工作提出要求。上海市成为第一个进行垃圾分类试点的城市。
在最近召开的两会中,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潜江市市长龚定荣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提交了“关于提高垃圾分类治理实效的建议”。龚定荣在建议中指出,垃圾分类是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从源头上进行垃圾分类,从而最大限度地回收再利用“变废为宝”,是解决“垃圾围城”、促进资源循环利用的最佳出路。他建议,让垃圾分类成为全民法定义务。
《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将生活垃圾拟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分类,既延续了现有的分类方式,也方便市民快捷分类。
(一)可回收物,指废纸类、塑料类、玻璃类、金属类、织物类等适宜回收和可循环再利用的生活垃圾;
(二)有害垃圾,指非充电电池、废扣式电池、废灯管、弃置药品、废杀虫剂(容器)、废油漆(容器)、废水银产品等含有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物质的生活垃圾;
(三)厨余垃圾,是指居民在日常生活中废弃的剩菜、剩饭、果蔬、瓜果皮核、腐肉、蛋壳、过期产品、花坛绿植、中药药渣等有机易腐垃圾;
(四)其他垃圾,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餐厨废弃物之外的其他生活垃圾。
为了响应国家号召,四(5)班的小朋友也早早的开始在校园中积极进行垃圾分类啦!
瞧,老师给我们上了一节生动有趣的“垃圾分类,从我做起”的班会课:
通过学习,我们知道了垃圾具体应该怎么分:
也意识到了进行垃圾分类的好处:
在老师的带领下,我们亲自动手进行了一次垃圾分类:
教室里面用过的废弃草稿纸,属于可回收垃圾;
早上没有吃完的剩饭,它是厨余垃圾;
电子手表里用过的废旧电池,是有害垃圾;
擦过手的卫生纸,它是不可回收的,所以属于其他垃圾;
用过的口罩,应该是其他垃圾,但现在还是抗击疫情的特殊时期,所以要把它丢在特定的口罩废弃垃圾桶里哦!
垃圾分类很重要,要从我们自己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保护环境,跟我们一起行动吧!